执行程序违法,当事人深陷刑事犯罪,律师辩护终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0-12-24 访问人数: 3588
【办案团队】法维刑辩团队
【罪名】拒不执行判决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办案律师】郑欣欣律师
【案情简介】
当事人李某因拖欠债款,名下拥有的厂子被查封。登记查封扣押清单时,由于法官的失误,将仅有的一个龙门吊登记成了两个。事后,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龙门吊的数量不对,认为当事人私自转移财产,故启动刑事程序。
【审判结果】
数罪并罚可能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在律师的辩护下,最终二审获得缓刑。
在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提起刑事诉讼。数罪并罚之下一审判处当事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经过法维刑辩团队律师的有力辩护,最终为当事人张某争取到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获得当事人的满意与感谢。
【辩护思路】
承接案件后,法维刑辩团队律师迅速阅卷,并耐心与司法机关沟通,立即发现本案件中有力的关键之处。
1、法官在办理查封扣押登记时候,没有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导致原有的一个龙门吊登记成两个。当事人李某当时提出登记存在错误,但是法官没有更改,并哄骗当事人签字。
2、庭审执证时,律师据理力争,包括查封时未使用查封标准文本、在标题中未体现出查封扣押清单字样以至于当事人根本认不出这个文件是查封扣押清单等等。陈莫非律师当庭指出了查封扣押清单中存在的12项程序问题,甚至对于查封扣押清单上三个法官的字体明显一致,提出了鉴定申请。
3、律师多处走访查证,法维刑辩团队律师积极与执行庭庭长取得联系,向其确认其法院查封扣押的清单和标准文书格式。与文件署名法官本人确认其笔迹,是否为本人签字,均获得了否定回答。至此,法维刑辩团律师已收集到本案中有利于当事人的有力证据。
4、积极争取当事人合法辩护权益。在二审过程中,陈莫非律师认真书写申请证人出庭申请书,全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申请证人出庭的理由以及证明事项与辩护意见相结合,力求向二审法官传达程序违法之严重、程序正义之缺失,希望获得二审法院重视,切实维护司法尊严和当事人权益。
【律师心得】
在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比如鉴定意见制作不规范、证据采集不合法、被告人讯问没有在规定地点讯问等等。证据的程序性事项违法得不到重视,庭审过程中司法机关却转移重点,只指实体真实而不去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但恰恰相反,程序正义是实体真实的保障,实体正义是程序正义的表现。
【量刑标准】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
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案件小结】
过程也许充满坎坷,但是结果令人满意的。尽律师之所能,最大程度的为当事人争取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最终获得当事人的满意,维护司法公正与正义,是律师的职责也是幸福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