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销售家居商品“傍名牌” 一审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2016年7月王女士在某大型家居品牌商店中选购了一套香港某品牌整体家居花费6万余元,在安装过程中王女士因对家居尺寸有异议联系本案被告人,夫妻二人未及时予以处理,王女士遂通过网上查询该品牌售后电话寻求解决,而后方知其该品牌已经取消了其在该家居市场的经营权,王女士方知其购买的商品是“傍名牌”,随后报警。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夫妻二人到案后供述,二人原本是香港某品牌的正规经销商,在销售王女士商品的半个多月前才被该品牌总公司取消了代理商资格,其为了买给王女士商品获得利润,遂找到鞍山当地的地产制造商加工王女士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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