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事律师谈——商场保安持刀伤人事件,会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1-11-17 访问人数: 3585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压力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暴力犯罪也越来越多,一点点摩擦引发戾气,而施暴者在冲动之后,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11月13日晚,广州天河区天环广场发生了一起暴力伤人致人死亡的事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天河警方控制。
据了解,案发当天,因车辆进入停车场时速度过快,引发了保安的不满,随后保安猛拍其车窗玻璃,司机下车理论时,被保安持刀捅伤,随后女子下车保住男子与保安对峙。
11月14日凌晨2时许,广州天河公安通报称,11月13日19时许,天河路一停车场出入口发生因停车场管理纠纷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伤者刘某(男,39岁)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华某(男,39岁)已经被天河警方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那么持刀捅人会怎么判刑呢?
首先,保安持刀捅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而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