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事律师谈——安徽持刀杀人案,法院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1-11-16 访问人数: 3505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021年11月15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故意杀人一案,对吴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因对家庭和社会不满,产生以杀害无辜群众泄愤报复的想法。2021年6月5日16时26分许,吴某在安庆市人民路步行街用事先准备的单刃尖刀向花某某等20名路人进行捅刺,致7人死亡、13人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吴某的行为及其残忍,丧失人伦,故应处判死刑。
吴某的死刑不足以告慰7条无辜的性命和13名受伤的无辜群众。
给我们的警示是不论人生有多不如意,也不应该以伤害他人来报复,伤害的除了受害人,还有整个受害人的家庭,要在怀念亲人的悲痛中度过余生,同时也毁了自己的家庭,在现今法治社会,遇到问提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报复社会泄私愤只能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