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当街故意杀人并致一人重伤,经律师辩护终判死缓
发布时间:2020-12-26 访问人数: 3569
【办案团队】法维刑辩团队
【罪名】故意杀人罪
【办案律师】郑欣欣律师
【案情简介】被告人因看到自己的女朋友和一男子在街边吃饭,动作亲密,顿时心生嫉妒,遂在夜市当街掏出水果刀将女友砍死,将同女友一同吃饭的男子砍成重伤。
【审判结果】
被告人行为冲动,在闹市区当街杀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通常来讲这种恶性暴力案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结果,并且被告人家庭条件极差,根本没有赔偿能力,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很高。律师介入之后通过阅卷、会见了解到被告人当时一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自首,但是检察院没有认定,通过庭审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死缓的结果,保住了一条生命。
【辩护思路】
由于被告人家庭条件极差,根本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所以受沈阳市司法局指派,辩护人在庭审阶段参与到案件中。当时距离开庭还有两周的时间,一共涉及十余本案卷,辩护人立即组织刑事部门的同事集中阅卷,在阅卷之前辩护律师罗列了案件需要注意的细节以及关键点,这样在第三天的上午,基本能够按照检察官的思路总结出了证据目录。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一天之内能够快速地模拟出检察官的举证思路已经算是比较快的,但是综合全案证据之后我们发现了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被告人是在夜市持刀捅死一人砍伤一人,本案中证人众多,在事实还原上可以说一点辩护空间都没有。但辩护人通过阅卷,在卷宗中发现一点,本案中的被告人在捅了女朋友两刀之后立马呼救并在明知有人报警的情况下,留在了现场并未离开,并积极主动的拨打了120,在警察到场之后跟警察共同将被害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虽然该被害人身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但是被告人的这一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但是在检察官的起诉中并未体现。
掌握到这一情节之后,辩护人马上联系看守所去预约会见,此时距离开庭还有6天,辩护人顺利的见到了本案的被告人,被告人当时已经显得十分颓废了,觉得自己几乎没有生的可能性,辩护人除了安抚他的情绪之外更主要的是跟他核实了可能被认定为自首的情节,在被告人的心态平复了之后,向律师讲述了那天的详细经过,确实如辩护人所想,他确实满足自首的条件。
庭审当天,被告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辩护人提出了被告人认罪态度积极,如实供述等辩护观点,最重要的,辩护人提出了被告人在明知报警的情况下未离开现场,并积极救治被害人,应当认定为自首的情节。最终自首被法院认定,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由此保住了一条命。
【律师心得】
这起杀人案件在当地影响巨大,辩护人考虑到这类案件的证据完整性以及被告人自己的意志,认为在法律评价上能够为被告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事实上也确实达到了家属的期望。
【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小结】
案件的事实真相只有一个,它就在卷宗、在证据里,细心和耐心的律师一定会发现它。每个刑事律师辩护的目的是什么?是帮助犯罪嫌疑人找到无罪、罪轻的证据,帮助法院拨开云雾,找到事实真相,达到罪责刑相统一。这也是每位刑事辩护律师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