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最佳时间
发布时间:2020-06-29 访问人数: 2507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37天之后,如果证据不足不能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如果过了这37天还能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阶段中取保候审办理有哪些步骤?
审判阶段:也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因此,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在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下一步还是要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来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假如说是因为,羁押期满但是公安部门收集的证据还不够充分才予以取保候审的话,那等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到定罪的重要证据的时候,也会马上收回取保候审的决定,之后还是要移送检察院起诉的。
取保候审注意什么?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而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嫌疑;
(2)可能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对被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审判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查的;;
取保候审应具有哪些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