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事犯罪中,哪些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2021-09-26 访问人数: 1273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自古以来就有犯罪分子通过自首或立功的方式以求减轻刑罚的传统,那么在我国《刑法》中,还有哪些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呢?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情节的,应该从轻处罚:
1.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 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5.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还有一些情节,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1.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 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大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以上,就是在刑事犯罪中,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我们也随时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