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走私韩国食品、服饰等,辩护人力证其从犯地位,最终判缓刑
公诉机关指控金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决定以集装箱夹藏的方式自韩国向中国走私进口韩国食品、服装等,并安排李某联系国际货运公司代理进口报关业务、负责进口商品的理货、发货、支付通关费用等;安排被告人陈某某负责接受传递箱单、发票、国内消费使用单位的信息等用于申报进口。2018年9月申报进口的两个集装箱货物被海关当场查扣,涉嫌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1142735.57元;另有两个集装箱运抵港口,尚未申报被依法查扣,涉嫌偷逃应缴税款1926814.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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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