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哪个做刑事案的律师事务所比较好
发布时间:2020-08-14 访问人数: 2197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实践中,刑事拘留的时间不是统一的,那么刑事拘留一般是多长时间呢?刑事拘留的地方又是在哪?
作为普通老百姓,大多数人对刑事拘留有着很大的误解,认为刑事拘留是非常严重的,有着非常恶劣的后续影响,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有人说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其实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否进行刑事拘留,与是否构成犯罪没有任何关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的可达37天。
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因此,侦查阶段的期限为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那就是一个半月。
另外,还会存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情形,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期限重新计算。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审判阶段(一审)法院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但具有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另外,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法院后,期限重新计算。立案之后,如果需要拘留的,那么执行部首先要得到检察院的批捕命令,批捕命令在下达之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进行逮捕,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如果超出时间不进行放人,那么是属于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上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