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接触刑事案件时,会涉及一个名词——想象竞合犯,那到底
什么是想象竞合行为呢?今天,法维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信息。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想象竞合的定义。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指的是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举个简单的例子:行为人A意图杀害B,但在行凶时又导致C受伤,这种情况就属于想象竞合犯。
那么想象竞合的特征都有哪些呢?
1. 须出于一种犯罪行为。
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惯犯、牵连犯等犯罪的基本特征。指次数上表现为一次的实行行为及既遂行为。
2. 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
即一个行为发生造成了数个犯罪结果,这数个犯罪结果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各具独立之可罚性。若数个结果作用在同一个对象上,仍为单纯一罪,而非想象竞合犯。
3. 一个主观故意。
一个主观故意,时想象竞合犯区别于一罪与数罪的关键。
而对于想象竞合的处罚方法,应“按其最重之刑处断”。因为观念的竞合本来是数罪,但是因卫视由一个行为进行的,所以把它们都包括在数罪中最重的刑之中,以一罪处断。
以上,就是想象竞合犯的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我们随时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