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目的是为了有效鼓励罪犯的积极改造。正确地使用假释,将一些经过一定服刑期,并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生活。那么,
申请假释的具体要求都有哪些,今天法维团队给您详解。
首先,我们要明确假释的概念。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根据假释的概念,我们可以延申出申请假释的法定条件,即法定对象和法定的实质条件。
1. 法定对象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 法定实质条件
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关键条件,就是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关于认定“确有悔改表现”,犯罪分子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
(1)认罪伏法
(2)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关于认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以上,就是我国申请假释的具体要求,法维团队随时欢迎您的咨询,并全天候配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