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刑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19 访问人数: 3823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解释:】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对于被害人死亡是出于过失。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被判以死刑。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故意伤害重伤残疾】
主要成因:1、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目前关于“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的标准,一般应参照“工伤鉴定标准”,将六级以上伤残视为严重残疾。但实践中,公诉机关举证的法医鉴定书中仅就被害人的伤势是否构成重伤做出鉴定结论,具体的伤残等级却不在鉴定范围之内,使法院对被害人是否达成六级以上伤势的判定缺乏依据。2、关于对构成六级以上伤残的,是否应当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确定刑期,目前存在争议观点。一种意见认为被害人只要构成六级伤残以上即可。
【故意伤害律师:重处、轻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