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妨害公务罪的构成特征
发布时间:2020-05-19 访问人数: 2755
(一)妨害公务罪量刑低、和解率较高,社会危险性不大。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期较短;一般也不存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五种社会危险性,且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大,一般都有悔罪表现、愿意赔礼道歉。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在日常执法办案中,辅警在有在场的情况下,辅助执行各项公务活动,很多时候,无公安民警在场的情况下,辅警同样代表执行着一些非公安执法性工作。但辅警非法定执法主体,无行政和刑事执法权,加之我国缺失全国性的关于辅警人员的法律法规,致使辅警身份不明,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清楚,所以在日常的各项警务活动中,会出现辅警在辅助执行公务中权利受侵害而无法得到有力保障的问题,这与他们的付出、与的精神不相符。
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 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损害群众的利益,引起公愤,群众对之进行抵制、斗争是应当支持、引导的。 2、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因提出合理要求,或者对政策不理解或者态度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行为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