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事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发布时间:2020-08-12 访问人数: 2061
沈阳地区刑事案件,既包括盗窃、诈骗等普通刑事案件,也包括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案件,只要案件涉及扶贫领域财物及其孳息的,办案单位均应按照《规定》要求,依法开展快速返还工作,以切实保护扶贫财物的安全,助力国家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辩护律师在向嫌疑人表明身份后,应当立即询问嫌疑人了解涉案基本情况。辩护律师的询问与侦查人员的询问“方向性”正好相反,他们不是试图找出嫌疑人如何有罪或重罪,而是找出嫌疑人如何无罪或者轻罪。向嫌疑人了解基本案情,也是给了嫌疑人一个“可以安全说话”的机会。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极为小心,内心藏了许多话不知当讲不当讲,而对律师就没有这么多顾忌,可以如实相告。能够打开嫌疑人的心扉,让其“不吐不快”,这是辩护律师心理作用的关键。
中国刑事辩护的轻程序、重证据,刑事律师以侦查为中心等等不够进步的一些特点,近年来在不断改善,从中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到既重证据,也重程序的理念的转变,都对刑辩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分别从实体和程序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个刑辩律师在接受委托,拿到案卷之后首要考虑的问题,要将自己的法律素养体现在会见、谈话等各个方面。
比如,案件中需要邀请专家证人,邀请哪一方面的证人,光法医的分类就有好几种,不能光听一个名字就枉下决定,这就要求我们对于法医学的知识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不至于一个打伤打残的案件,请了一个法医毒理学的专家证人,这样的话,在法庭上被公诉人吊打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再或者,上面提到刑事辩护人应该具有媒介素养,当我们需要联系媒体的时候,我们应该一击即中找到合适的媒体,不能法治新闻,却找到了娱乐版的记者。再或者,在类似深圳鹦鹉案中,如果对争议的某一种事物无所知晓,不清楚案件的争议焦点,那又如何去帮助当事人维护正当权益?
比如说:意识常态喜欢这样辩,我的当事人的行为是不当得利,所以不构成侵犯罪、不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什么罪什么罪。这个逻辑关系就错了呀!不当得利和刑法上的犯罪不是个对立关系呀!
当然我们有的写的相关意见也在上面做参考。一般刑事律师在咨询中,被告人的行为不是不当得利而是什么什么,这个辩也错的啦。那律师你要知道,民法和刑法都是对立的,虽然一个是公法,一个是私法,但是民法什么都管,民法可以把任何公的事情变成私的事情来处理,但是刑法是不可以的。
因为你滥收费,这个归纳方法是不合适的。如果这样归纳的话我可以什么行为都无罪,你们相信我。举个例子,一个人经过谋划杀了十个人,我说这是谋杀,刑法没有规定谋杀罪,只有普通杀人罪,所以法律没有规定不违法,那我由于反革命而杀死4个法官,但是刑法并没有规定,因为在1997年就已经废止了所以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