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案件上交到法院后,需要等待法院受理,并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审判,而作为当事人及其家属,很多人并不了了解从审理到宣判需要等待多长时间,并往往因其对时间的不明确,引发其他问题,那么今天,法维团队为大家详解一下,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能宣判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针对刑事案件,法院会在受理案件后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但是,也有一些其他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来变更时间,比如: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延长期限不能侦察终结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针对一些简易程序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另外,
针对一些自诉案件,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综上所述,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两个月以内就应宣判了,而针对一些特殊情况,法院的判决时间也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