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在影视剧中见到当事人被拘传或传唤,但不清楚这两者的具体区别是什么,事实上,拘传和传唤都属于刑事诉讼中的手段,且两者存在很大区别,今天,法维律师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拘传和传唤的具体区别。
从定义上来看,拘传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察案件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询问的一种措施。
而这两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四点上:
1. 强制性不同。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2. 性质不同。拘传是强制措施的一种,而传唤并不是强制措施。
3. 适用对象不同。拘传适用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
4. 实施主体不同。传唤由侦查机关实施;拘传则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
另外,拘传也有特定的适用条件,分别为:
1,必须到庭的被告;
2,经过两次传票传唤;
3,不到庭没有正当理由。
以上,就是法维律师总结的,关于拘传和传唤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我们也随时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