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事律师谈: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9-02 访问人数: 3689
我们都知道,如果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可能构成侵占罪,而我国大部分的经济类犯罪,都是数额犯,那么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首先,还是来明确一下侵占罪的释义。
侵占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而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也十分清晰,即: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罪侵占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就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而侵占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另外,侵占罪还有以下几点特征需要了解:
1.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3)他人的埋藏物。
2. 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条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中唯一没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依刑法第98条的规定由其近亲属告诉的犯罪。
3. 表现形式为“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所以,侵占罪的既遂一般以拒不交出条件。
以上,就是关于侵占罪的相关法律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我们随时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