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诈骗律师:诈骗犯罪中最常见的十句话
发布时间:2020-05-28 访问人数: 2592
诈骗犯罪中最常见的案例:
1、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配合调查。
防范方法:公检法办案通常会通知当事人到执法场所,出示证件、办理手续。凡是不见面、不履行相关手续而要求转账、汇款的,请一律拒绝。
2、【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
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3、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发布贷款信息,以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 闪电放款等为诱饵,诱导受害人下载手机贷款APP后注册个人信息,收取较少保证金,再将事先伪造所谓的清除贷款记录、现金支票、银行交易流水图片发给受害人取得信任。随后嫌疑人再以刷流水、手续费
4、诈骗手法:诈骗分子假冒公安、检察院或者法官等以涉嫌各种违法犯罪为由,以添加“警用QQ”、“警用微信”、“笔录QQ”等名义,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与被害人进行后续联系,甚至还会制作假“通缉令”,以达到操控被害人的目的,要求受害人提供账户核查资金或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
专业诈骗罪辩护律师告诉你涉嫌诈骗罪量刑:
①个人诈骗公私财物,金额在6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咋骗所得金额归单位所有,金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处骗取税款五倍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本款罪的,除处以罚金外,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