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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口碑好的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7 访问人数: 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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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刑事处罚对子女会有多大影响?

国家现行的政策是不株连,也就是对孩子没有什么影响。但在现实中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例如报考人民警察,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取直系亲属没有犯罪记录的人。

在实际生活中,孩子要想从事一些特殊的职业,如警察、公务员、法官、特种兵、要害部门工作人员等还是受一定影响的,尤其是被判重刑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行政拘留、罚款。

刑事处罚包括:缓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等。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

另外,军事法院在审理军人犯罪时,还可以依法作出剥夺荣誉称号或勋章的处罚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而且,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幅度、方式来判处刑罚。

  一、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二)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所以如果刑事立案前的调查属于刑事侦查行为,那么法院便会驳回妻子的起诉。
     二、立案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阶段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后,刑事诉讼程序才正式启动,因此公安机关立案后的行为,才属于《刑事诉讼法》授权的行为,才不受法院行政审判的司法审查。

(一)》第六条的规定,以危害结果为条件的渎职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有数个危害结果的,从最后一个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案中,任某多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当从最后一个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由于任某一直未受到法律追究,其后续实施的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犯罪行为持续到被抓获之日,被告人薛xx犯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公安机关抓获任某的时间2014年6月13日开始计算,截止卢氏县监察委立案时间2018年11月4日,没有超过五年的追诉时效,故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目前刑法规定的罪名有469个罪名,譬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开发票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 、 非法拘禁罪......这些罪名,每一个的构成罪与非罪的标准都不一样,也就是其刑事立案的标准都会有差异。
无法在悟空问题里,做刑法学的沟通回答,仅就其一般的共性原则列出来,供你参考。

1.违法的后果严重程度,对人一般指受伤程度(或死亡等),对物一般指金钱的标准达多少。

2.主观的恶意或故意。内心是有期待某个行为具有的后果会呈现,也期待其行为能逃避制裁。
3.行为违反某个禁止性要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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