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有多大作用
发布时间:2020-07-27 访问人数: 2354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通常很多人都把“违法犯罪”作为一个词来说,其实它包含着“违法”与“犯罪”两个概念,并且相互区别很大。典型的区别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只由行政机关作出(法院作出的部分拘留决定有行政处罚性质),比如构不成犯罪的故意伤害行为由公安行政机关处罚;构不成刑事案件的偷税,由税务行政机关处罚;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土地,构不成犯罪的由土地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等等…… 刑事处罚只能由法院作出。顾名思义,与“前科”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检察院作出的免于处罚决定的人,只是罪轻不需要处罚,而不是没有罪。所以被免于处罚的人也是有前科的人,缓刑就更不用说了。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以上就是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拘留的期限的详细介绍,值得一提的是刑事拘留并非处罚性行为,只是为方便公安机关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而到了一定期限后,是不得继续拘留嫌疑人的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