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意伤害罪律师:父母殴打子女是否判刑?
发布时间:2020-05-09 访问人数: 2004
在4月29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三江分局发布了一则通报,4岁女童于某茜身体多处受伤,伤情较重,疑似被人殴打所致,而女童的父亲于某龙和其同居女友曲某某具有重大嫌疑。经警方讯问,于某龙供述了殴打事实,现二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在搜索此事相关的新闻时我看到了多张受害女童的伤情照片,真的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无法想象究竟是怎样的人能够对自己的孩子如此残忍。心中的愤怒使我和所有看到这条新闻的人站在了同一阵线上,发泄愤怒、谴责这种非人行为。可突然一个问题出现在我脑中,身为一名律师,如果二人委托我进行辩护,我又会怎么做。
律师为什么要为罪大恶极之人辩护?
《创世纪》第十八章17-33节记载,当耶和华上帝欲毁灭所多玛和蛾摩
拉两城,亚伯拉罕站了出来,为这两城辩护。
亚伯拉罕近前来,说:“无论善恶,你都要剿灭吗?假若那城里有五十个义人,你还剿灭那地方吗?不为城里这五十个义人饶恕其中的人吗?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
耶和华说:“我若在所多玛城里见有五十个义人,我就为他们的缘故饶恕那地方的众人。”
亚伯拉罕说:“我虽然是灰尘,还敢对主说话。假若这五十个义人短了五个,你就因为短了五个毁灭全城吗?”
他说:“我在那里若见有四十五个,也不毁灭那城。”
亚伯拉罕又对他说、假若在那里见有四十个怎么样呢.
他说、为这四十个的缘故、我也不作这事。
亚伯拉罕说、求主不要动怒、容我说.假若在那里见有三十个怎么样呢.
他说、我在那里若见有三十个、我也不作这事。
亚伯拉罕说、我还敢对主说话、假若在那里见有二十个怎么样呢.
他说、为这二十个的缘故、我也不毁灭那城。
亚伯拉罕说:“求主不要动怒,我再说这一次,假若在那里见有十个呢?”
他说:“为这十个的缘故,我也不毁灭那城。”
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亚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全知的上帝自然知晓善与恶、有罪与无辜,可人类却未必。上帝通过与亚伯拉罕的讨论让其明白到底应该建立怎样的司法制度。最坏的制度无外乎“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这就是为什么上帝会答应亚伯拉罕城内如果一定数量的好人就不再毁灭城市。但为了不枉杀一人,就放过千万坏人也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也是上帝在说为了十个义人可以不毁灭城市后转身离开的原因,在错杀与枉纵之间要找到平衡。
之所以为罪大恶极之人辩护,正是为了防止无辜之人枉受追究
人类的的制度必定会存在缺陷,如果只有明显无辜的人才能够得到辩护,那必将出现大量的冤案。律师的质疑与辩护并非只是为了使恶人脱罪,而是为了防止司法机关的专断,权力如果不加以限制,必然会被滥用。律师与司法机关就如同亚伯拉罕与上帝一样,连上帝都可以被质疑,更何况人类的组成的机构呢?
二战后的东京审判,每一名战犯都有律师为其辩护,对于法庭的判决却几乎没有战犯提出异议。而在文革时期,没有一名右派能够请到律师进行辩护人,但在之后的拨乱反正中又几乎平反了全部的右派。
律师制度的出现正是民主与公正的体现,但辩护不是狡辩,需要在一定的规则里进行,律师只应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本质上却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地位。法律赋予人的权利如果得不到保障,那法律又怎么会让人感到信服。
为恶人辩护并不意味着律师成为了恶人的帮凶,每一名为恶人辩护的律师都是在竭尽自己的力量维护真正的自由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