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强奸罪的认定与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21-05-28 访问人数: 1915
近日,福建两民警酒后强奸妇女案终于尘埃落定,警方通报,一人获刑九年,一人正被审理,三名上级领导被免职,另十四人被处分。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今天,法维团队就为您带来关于强奸罪的认定与量刑标准。
一、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20日,龙岩市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民警邹某某违反公安禁令,连续喝酒,当晚九点多,邹某某酒后来到当地一宾馆的KTV,在喝酒过程中,对KTV一名女服务员采取暴力手段,涉嫌实施强奸;
2021年2月7日晚,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一名文职人员谢某某,在当地酒吧内,对其隔壁桌一女子产生好感,继而尾随该女子上卫生间之际,对其强吻,并涉嫌强奸。
二、强奸罪的概念及认定
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1.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力;
2.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使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强奸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三、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1.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量刑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上,就是强奸罪的认定与量刑标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我们随时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