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车辆在行驶中有乘客的限制数量,如果超过了规定数额,车辆在行驶中可能会发生不可挽回的事故损失,然而一些客车校车,为了节约成本多挣钱,往往采用超员驾驶的方式,这无疑是非常危险的。那么,
超员危险驾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超员驾驶的危害又有哪些?今天,法维团队将较这两个问题向您介绍详细的法律知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而危险驾驶罪超员立案标准为超员百分之二十。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定额成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超载百分之二十为一个界点,超过百分之二十属于严重情况。
而关于超员驾驶的危害,大致分为以下五点:
1. 超员驾驶会让车不稳定,车辆过载,会导致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就相应增大。
2. 超员驾驶会使车更容易爆胎、失控,导致发生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危险情况。
3. 超员驾驶会导致逃生和抢救变难,尤其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超员会使乘客逃生、抢救伤员更困难。
4. 超员驾驶更容易使司机铤而走险,因为超员的客车会为了躲避检查,作出超速行驶或夜间行驶的选择。
5. 超员驾驶时无座乘客更加危险,因为车辆的座位是有限量的,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危机,他们将是最危险的那批人。
以上,就是关于超员驾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我们也随时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