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国家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那么就触犯了刑法,会按受贿罪进行刑事处罚,那么受贿后,
退赃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首先,答案是肯定的,退赃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刑、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既然如此,退赃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1. 非暴力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
2. 轻微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
3. 严重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及退赃、退赔数额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相应减少从宽幅度。
以上,就是退赃作为法律依据的相关规定,希望能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我们也随时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