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如果触犯我国刑法,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但是,追究刑事责任是有时效性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刑事犯罪追诉时效,那么刑事犯罪追诉时效到期了该怎么办呢?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过了追诉时效的,公安机关审查后可以撤销案件,如果到了提起公诉阶段,检查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的朋友问,为什么要设立刑事犯罪追诉期呢?
事实上,司法机关不能因为一次犯法而永久保有司法追诉权,只要经过一定追诉期而未能予以逮捕到案,则司法机关将丧失对犯罪人的制裁权利,也不得再处罚。
法律订有追诉期限是考虑法得安定性,但如今司法的趋势是对于有些犯罪案件应慎重考虑取消其追诉时效期限,特别是对于一些手段残忍的谋杀罪以及对儿童少年性侵者,应针对被告犯案动机及手段,取消其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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