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挪用公款达到多少数额会立案
发布时间:2021-09-28 访问人数: 1814
如果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挪用公款,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后果会很严重,那么挪用公款达到多少数额会被立案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挪用公款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 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而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