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我家吸毒,反正我不吸毒,我就没有违法。”——很多人都存在着这样的认知误区。其实,这种行为也触犯了法律,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即
容留他人吸毒罪,那么今天,法维刑辩团队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蔽场所。
二、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条件
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2.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
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
3.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故意,但不要求主观上具有牟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
相关罪名认定
1.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的区别: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也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行为人无论是提供场所、吸毒器具还是提供毒品,只要是与其他吸毒人员之间没有毒品交易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就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2.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的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是行为人为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而后者是行为人通过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使原本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人产生吸毒念头并吸食毒品。
四、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本罪的,从重处罚。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
1.单纯容留行为,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
2.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应当在法定幅度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
3.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抗毒禁毒是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法维团队提醒大家能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我们也随时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