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的常见罪名,但并不是所有敲诈勒索都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想要认定犯罪行为,需要符合犯罪构成,那么今天法维律师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敲诈勒索罪。
首先,敲诈勒索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行为表现主要有以下特点:
1. 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而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同时,制造、散布迷信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2. 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3. 发出威胁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
4. 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予以分析判断。
以上,就是敲诈勒索罪的相关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我们随时欢迎您的咨询。